北京首例截获手机验证码案,近日被宣判,牵涉两名涉案被告,再次印证了犯罪分子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犯罪活动的事实。
近日,北京市第法院宣判某某某和某某某被告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月,并处罚金50万元。据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被告某某某计划盗窃别人支付宝账户,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快速交易和订单支付密码等方式,从支付宝账户提取资金达20万元。为了实现目的,被告某某某以及其同伙某某某,利用科技手段截获手机验证码,成功完成实施盗窃。
北京首例截获手机验证码案,再次提醒广大网民:凡事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要做好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特别是要注意防范利用科技手段非法获取网民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以免发生损失。
诈骗者常常利用电脑技术、网络技术等手段,以虚假手段、诱导手段等,获取网民的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如果我们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一定要谨慎对待,尤其是要警惕仿冒支付宝、银行等软件,尽量不要随意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以免上当受骗。
建议广大网民要用心认真填写支付宝、银行等网站的验证码,如果遇到有欺诈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及时反映。(付出报复性赔偿)
最后,希望犯罪分子能理性对待,勿以恶小而为之,放弃犯罪行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把自己的能力用在正当的地方,为社会更多的繁荣和进步做出贡献。
我们衷心期待犯罪分子能改过自新,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