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疫情怎么样
严重。根据查询江苏扬州疫情官网得知,截止2023年1月2日,江苏扬州属于疫情高风险地区,非常严重。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江苏扬州疫情严重吗
江苏扬州疫情严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截至10月27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江苏省卫健委10月28日发布10月27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南京市10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3例为社区筛查发现,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江苏 7 月 30 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19 例,其中南京 6 例扬州 10 例,目前情况如何?
南京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降至个位数,扬州疫情形势严峻。
6日,南京市、扬州市分别召开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发布会。据通报,从7月20日至今,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28例(含出院者13人)。
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20例。5日0时至24时,江苏新增的61例本土确诊病例中,南京1例、扬州58例、淮安2例。
常住人口超过900万的长三角特大城市南京,已结束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正进行第五轮部分区域的核酸检测。
2021年江苏扬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年江苏扬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现将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8日。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入围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体能测评时间为1月24日早上7:20,地点为扬州体育公园体育场(扬州市文昌西路476号,可从扬州体育公园北门或南门进入,在东北门集中)。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签署《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参加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经复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详见《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入围体能测评名单》。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应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和按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征得招录单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手写的书面委托材料、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需按照《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签署告知暨书。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江苏省外高校可持该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江苏省外生源的师范类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户首页和本人信息内页,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其他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考生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需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3.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
5.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11月9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原大学生村官最后一个聘期的聘期合同和聘期考核材料。
④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于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退役的士兵,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⑥上述5类考生和报考此类定向招录职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外,均须提供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81)的考生,还需提供扬州市户籍材料或扬州市生源证明材料,以及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江苏省户籍材料或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考生,还需提供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有关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表现等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考试证书、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均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四、体能测评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书》和资格复审材料。
2.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现场审核和收取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本公告第三部分一致。
五、注意事项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26395
2020年江苏省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0年江苏省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已发布,2020年浙江扬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自2020年7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22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政局(财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20年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 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之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http://kj.jscz.gov.cn)。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方可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否则继续教育记录将无法进行确认。
二、学习形式
2020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学习培训,现场集中考试的形式。?
网上培训机构分别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ce.esnai.net/c/accyangzhou/,电话:400-900-5955,邮箱:elearn@snai.edu);中华会计网校(网址:jxjyxuexi.chinaacc.com/jiangsu/yangzhou/,电话:400-810-4588,010-82318888,邮箱:card@chinaacc.com);也可登录扬州财政局网首页会计管理板块,点击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图片,选择网上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学员根据工作单位所属行政区划选择网上培训机构:
1、市直、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会计人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继续教育培训。
2、江都区、仪征市(含原化工园区)、高邮市、宝应县会计人员参加中华会计网校继续教育培训。
3、往年继续教育补培训的会计人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培训。
4、学员登录网上学习平台选择的地区,即为现场集中考试地点,一旦选定不能更改。
5、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直接向网培机构账户支付学习费用,支付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
三、学习内容
培训内容分公需课和专业课,学员修满规定课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专业课内容。学员可以按类选择学习专业课有关课程,也可跨类选择学习。
1、一般企业/金融类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解读、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税收新政解读、增值税会计处理、反金融诈骗、疫情防控知识等。?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财经法规、反金融诈骗、疫情防控知识等。?
3、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为学员必学课程,完成后方可选择其他课程。
四、学习时间
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自2020年7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22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
五、学习步骤?
1、在线学习:学员根据工作单位所属区划选择对应的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完成课时。网上学习时间:7月1日—11月27日。
2、预约考试:学员需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预约成功方可参加集中考试。预约时间:11月9日—11月27日。11月28日-30日关闭学习服务器,停止学习,生成考试数据。?
3、集中考试:考试为集中机考,由网培机构选择的各地区考点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结束当场提交成绩,合格人员自2021年2月起可以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中的“会计管理”板块查询继续教育合格情况。考试时间:12月1日—12月22日。?
4、补考: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和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可再次登录学习原学习内容,申请补考(每年限一次),申请截止期为12月22日。补考时间:12月24日—12月26日。
六、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扬州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当年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可在次年申请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并参加相关考试。
七、其它事项
1、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可凭成绩证明、相关文件、证书等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手续。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视同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做好抵免手续,学员无需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扬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